天津市在组织开展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深入排查整治“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和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以及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进行处罚。对未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责任不实不细不落基层、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
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餐饮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持续实施户内燃气设施“6个100%”提升改造,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多措并举保障专项整治落地见效。成立天津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分管燃气安全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在市安委会领导下,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区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市、区两级工作专班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