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印发《西藏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西藏自治区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负责负责全区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和接受管理。经认定合格,取得《西藏自治区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后,方可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活动。
《办法》对申请防雷检测资质的申请条件、资质申请与受理、资质初审、评审和认定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办法》强调,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并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禁止无资质证从事防雷装置检测业务。自治区防雷办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归档、上报,同时作为年检依据。
西藏: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出台
作者: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日期:2014/8/21 9: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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