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管理执行的是经修订后的、2012年发布的新办法。除自动连续监测设施外,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脱硝、工业废气、工业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有机废物、生活垃圾在内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为甲级资质、乙级资质和临时资质三个级别。
“不是下放,而是取消”,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对此表示,“根据政府报告精神与政策走向,环保运营资质逐步将会被彻底取消,所谓资质证明在未来将成为一张废纸。”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刘阳生教授则表示:“资质管理也不会一下子取消,肯定会有过渡的方式,但不应该是简单下放。而且,是否应该取消资质管理或是合理的行业管理的设置,应该综合考虑目前行业内出现的问题、现实的需要、企业的发展,应该制定即利于环境监管、企业竞争,又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管理政策。
业内人士认为,不论是权力的下放,还是资质的取消,都需要政府强有力的监管机制的推动,行业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