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职业技能鉴定
身份证明、毕业证书、预备技师证书: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的,不再要求提交;暂时无法核查、核验的,暂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结业证书:不需要再提交。
职业资格证书: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不再要求提交;暂无法通过网络核验的,暂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工作经历证明: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资格审核
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均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3.申请补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身份证复印件: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不再要求提交;暂无法通过网络核验的,暂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证书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不再提交。
4.申请更正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身份证件、申请更正信息的证明材料: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的,不再要求提交;暂时无法核查、核验的,暂时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