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全力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新融合,树立城市新风貌,凸显城市高品质,塑造城市好形象,展现城市新魅力,建设“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
江西省确定了“一年有提升,两年上台阶,三年进一流”的总体目标。“一年有提升”,突出重点治顽疾,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不满意的实际问题,注重提升人居环境;“两年上台阶”,完善设施补短板,针对制约城市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加快完善城市各项功能设施,提升城市整体风貌;“三年进一流”,彰显特色提品质,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动智慧城市、生态城市、美丽城市、文明城市建设。
江西省将推进“治脏”、“治乱”、“治堵”等八大行动。其中,“治脏”行动包括治理城市街道路面“脏”、建筑施工工地“脏”、住宅小区居住环境“脏”;“治乱”行动包括治理建筑风貌“乱”、市容秩序“乱”、违建临建“乱”、施工管理“乱”、背街小巷“乱”;“治堵”行动包括加强交通体系建设、公交设施建设、交通秩序管理、停车设施建设;“功能修补”行动包括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垃圾环卫设施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老旧小区设施建设等;“生态修复”行动包括实施城市山体修复工程、绿化改造提升工程等;“彰显特色”行动包括开展城市设计、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工程和保护性建筑改造利用工程;“亮化美化”行动包括实施城市照明亮化工程、城市精细部美化工程;“治理创新”行动包括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开展城市创建活动、提高市民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