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清除清理不符合新发展理念要求、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符合市场体系要求的各种藩篱,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捷、公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模式。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市一次刀刃向内的改革,是减权利、增责任的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谭作钧,市长谭成旭担任组长。
此次改革主要内容分为六部分:一、明确本次改革主要目标:到2018年底,我市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由获得土地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限压缩至48个工作日以内,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相应压缩至58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提升优化。二、统一审批流程。大力推行并联互联审批,各类审批事项在强化前期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基础上,向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环节收敛,其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三、精简审批环节,通过取消、下放、合并、转方式、调时序等措施,大幅精简各类事项。四、完善审批体系,建立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战略,“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平台,“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五、强化监督管理,提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的保障措施。六、统筹组织实施,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考评机制,做好宣传引导等组织保障。
此次改革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思路,开创了“大连模式”,有效大幅提升了城市营商环境。方案强化了项目策划生成机制,推行土地带方案出让制度,提高出让前决策质量。同时,由区市县建立“代办制度”,为企业提供无偿代办服务。此外,推行告知承诺制。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各相关单位实行告知承诺制,并开展相应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提出,项目分类及模块化集成审批流程,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可进一步简化。此外,还精细化审批时序,分段、分区、分期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缩短企业待工时间。
目前工作方案已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待批复后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