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业绩补录操作疑难问题解答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8/17 14:42:23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业绩补录常见问题问答(其他省市企业仅供参考学习)

1.为什么要进行业绩补录?
答:根据住建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和省厅《关于贯彻落实住建部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建文[2016]74号)规定要求,凡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二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国内业绩,不予认可。且下一步的市场准入中对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认定也将逐步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登记信息为准。

2.非施工类企业的既往业绩是否能够补录?
答:不能。目前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仅开放建筑施工企业的既往业绩补录。

3.水利或公路等行业业绩是否需要补录?
答:不需要。目前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仅针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实施补录,其它行业业绩请遵照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实施。

4.专业承包业绩是否需要补录?
答:专业承包业绩暂不需要补录。

5.哪个时间段的业绩应该进行补录?
答:企业可将2011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期间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和2006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期间竣工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进行补录。

6.我公司部分既往业绩已经能够在住建部平台查询到,是否还需要补录?
答:不需要。前期省厅已将部分市州上报的工程项目信息对接至住建部平台,导致部分企业的部分业绩能够在住建部平台查询到,此类业绩无需补录。

7.2016年1月1日之后竣工的业绩如何进入住建部平台?
答: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启用,凡平台启用之后竣工的业绩均需通过项目监管流程的六大环节依次录入系统。

8.业绩在哪里进行补录?
答:企业可凭身份锁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补录操作(网址:http://59.175.169.110/web/)。

10.登陆一体化平台后为什么看不到“业绩补录”栏目?
答:如企业登录一体化平台后看不到“业绩补录”栏目,仅显示企业基本信息填写栏目,那就是你企业尚未填报基本信息并经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入库。企业应首先按照平台要求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资料,然后携带附件资料原件至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信息无误并入库后企业的相应平台权限即会全部开启。各地企业如有问题可向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咨询,省外企业、中央在鄂企业和省管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审核工作由省建管局市场管理处负责(办公地址:武汉市中南一路78号)。

11.进入“业绩补录”栏目后,为什么没有出现补录操作界面?
答:企业首次进入“业绩补录”栏目时,系统仅显示一份承诺书。企业需首先填写相关承诺,打印后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将承诺书扫描上传后业绩补录操作界面即可显示。如企业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企业可随时更新承诺书,但已经审核入库的补录业绩中所含的承诺书不会变化。

12.业绩补录需要填写哪些数据?
答: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08号)文件规定,此次业绩补录必须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图审查信息、合同备案信息、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等六大环节信息。

13.业绩信息中各栏目是否都必须填写,能否空着?
答:必须填写,不能为空。如个别信息确实没有的,可在相应栏目填写“无”。

14.项目基本信息如何填写?
答: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所属地区、工程类别、工程用途、建设性质、项目报建时间、立项文号、立项级别、总投资额、总面积、建设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项目所在的经纬度、项目的专业分包情况。此栏目的信息均可按照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的内容填写。

15.我公司某项业绩当初未进行报建,如何填写项目报建时间?
答:未进行报建或不清楚报建具体日期的,可填写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的发文日期。

16.我公司某项业绩为市政道路工程,如何填写“总面积”?
答:“总面积”栏目仅由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填写,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可统一填写“0”。

17.如何查询我公司项目所在的经纬度?
答:可直接点击“地图定位”按键,在百度地图上点击项目所在位置即可自动获取经纬度。

18.项目的专业分包情况如何填写,是否必须填写?
答:如该业绩存在专业工程分包,企业可勾选“是否有分包单位”后即可选择相应的专业工程类型及分包单位,此栏目的分包单位仅能从已入库的施工企业中选取,不能手动填写。项目的专业分包情况为选填项,建议企业尽量填写,此数据将作为下一步专业承包工程业绩认定的依据。

19.招投标信息如何填写?
答:招投标信息包括:中标通知书编号、招标类型、招标方式、中标日期、中标金额、建设规模、面积、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中标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此栏目的信息均可按照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填写。

20.我公司某项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上并无编号,那中标通知书编号栏目如何填写?
答:中标通知书上无统一编号的,可直接填写“无”。

21.我公司某项业绩为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那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栏目如何填写?
答:对于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栏目可直接填写“无”。

22.招投标信息中的项目负责人是指谁?
答:指项目中标时的项目经理。

23.因我企业的名称发生变更,导致现名称与原来中标时的名称不一致,如何填写?
答:按原企业名称填写,因组织机构代码一致,此项业绩会自动与现企业名称匹配关联,对企业的业绩认定不产生影响。

24.施工图审查信息如何填写?
答:施工图审查信息包括: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施工图审查机构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建设规模、审查完成日期。此栏目的信息均可按照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内容填写。

25.我公司某项业绩存在多份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如何填写?
答:请选择主体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内容填写。

26.合同备案信息如何填写?
答:合同备案信息包括:合同编号、合同类别、合同金额、建设规模、合同签订日期、发包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承包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联合体承包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选填)。此栏目的信息均可按照项目施工合同的内容填写。

27.我公司某项业绩的施工合同上并无编号,那合同编号栏目如何填写?
答:施工合同上无统一编号的,可直接填写“无”。

28.我公司某项业绩为代建工程,发包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栏目如何填写?
答:按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发包方填写。

29.施工许可信息如何填写?
答:施工许可信息包括:施工许可证号、建设规模、勘察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设计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施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项目经理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监理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此栏目的信息均可按照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内容填写。

30.我公司某项业绩的总监理工程师已无法取得联系,不知道他的身份证号码,怎么办?
答:请企业尽量如实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号码,如确实无法取得总监身份证号码,可统一填写18个“0”,但该项业绩日后将无法与总监个人业绩关联。

31.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如何填写?
答: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包括:竣工备案编号、实际造价、实际面积、实际建设规模、结构体系、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验收时间。此栏目的信息均可按照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备案表的内容填写。

32.我公司某项业绩由于变更频繁,导致项目的立项规模、招标规模、施工规模、竣工规模均存在差异,如何填写?
答:项目各环节的建设规模允许不一致,请分别如实填写。例如某项目中标时建设规模为8万平方米,但实际竣工面积为9万平方米,那么在招投标信息中的建设规模请填写8万平方米,在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中的建设规模请填写9万平方米。

33.在一体化平台的企业库中找不到项目相关单位怎么办?
答:在业绩补录过程中,可直接在企业库中查找和选择相关单位名称,可自动带入其组织机构代码。如在企业库中找不到该单位,也可手动录入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专业工程分包单位不可手动录入)。

34.不知道相关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怎么办?
答:可登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acao.org.cn/)进行查询。

35.业绩补录需要上传哪些附件资料?
答:需要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6.我公司某项业绩已于2016年1月1日之前竣工,但由于其他原因迟迟未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无法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备案表,怎么办?
答:对于已经完成竣工验收,但未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项目,企业可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替代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37.我公司某项业绩当初未办理施工图审查或施工许可手续,现在如何补录?
答:对于未办理施工图审查或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允许补录。

38.上传的附件资料能否为复印件?
答:不能,但从城建档案馆复印并加盖专用印章的复印件予以认可。

39.我公司某项业绩由于档案保管不善,部分存档资料遗失怎么办?
答:可向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馆申请查阅并复印。

40.补录的业绩上报后应找哪个部门进行审核?
答:企业填好所有业绩信息后,点击“上报”按键,选择市管项目或区管项目,该业绩信息会根据之前所填写的所属地区自动分配给相应的审核部门。具体审核部门详见《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业绩补录审核部门一览表》(附件1)。

41.补录业绩的审核是否需要带原件?
答:需要。具体原件内容与所上传的附件资料一致。

42.部分业绩信息在所提供的附件资料中并无体现,如何核验?
答:各级审核部门在审核业绩信息时,应仔细核对企业提供的附件资料信息是否与所填报的业绩信息一致。对于无法在附件资料中体现部分业绩信息,审核部门仅审查其逻辑性和合理性即可。

43.我公司补录的业绩已经主管部门审核入库,为何在住建部平台依然查询不到?
答: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与住建部平台采用的数据交换模式为中间机推送,对于已审核入库的业绩信息,一般2-3个工作日后即可在住建部平台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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