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国质检监[2017]317号):指出,不折不扣取消19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积极稳妥实施3类产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切实做好下放8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的承接和实施工作;开展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工作;多措并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国质检监[2017]317号):指出,不折不扣取消19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积极稳妥实施3类产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切实做好下放8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的承接和实施工作;开展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工作;多措并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