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对“挂证”重拳出击:“一人多证多挂”的个人和建企,一律拉黑禁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0/25 12:54:02

    近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通知。要求:部分存在“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的部分省外建筑企业和个人,立即进行整改。否则,将列入黑名单,并禁止进入江苏建筑市场。

    对于该文件的出台,大部分网友表示赞成。杜绝证书挂靠,对行业来讲一定是有利的。大家也希望,这样的政策能在全国推广,让建筑业更规范,更公平。也有部分网友表示不同意见。

    首先,通知提到外省企业,是否会导致“地方保护主义”?

    其次,“一人多证,多证多挂”现象不是主流,如何解决“人证不一”才是最根本的途径。以及,针对流动性较大的“三类人员、岗位管理人员”,是否有点苛刻?

    当然,各项政策都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以下,附上文件原文及通报企业名单:

文件原文:

关于责令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信息的部分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整改的通知

各有关省外建筑施工企业:

    经省建筑施工企业数据库查询,发现在多家企业报送的人员进省核验信息中,存在同一人持多本证书(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职称人员、岗位管理人员)在多家企业(省内、省外企业)登记信息的弄虚作假行为(名单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对此类行为处理如下:

一、责令整改

存在上述行为的企业及个人请于2016年10月31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将企业及个人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江苏建筑市场。

整改措施主要包括:注销在省内企业相应数据库中的证件或撤销个人所在省外企业在我省资质资格核验系统中的登记信息。

整改标准是最终保证同一人员(以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号码为准)在我省建筑业施工企业数据库(省内企业和办理过资质资格核验手续的省外企业)所有证件在同一企业内。

二、其它事项

1.本次查询是以人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号码为条件进行,已经保证了数据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2.整改到位后,企业应将整改情况报告及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传真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存档,传真号码:025-51868740。

3.数据提取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至本通知发布日期间已做注销或撤销证书信息处理的,仍需按上款要求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及承诺书。

4.本次只查询了建筑施工企业中涉及的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和其它类型企业中登记的一人多证问题待进一步处理。

5.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的,将直接撤销企业进省备案资格,禁止进入江苏建筑市场。

附件1:存在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信息行为的企业及个人名单

附件2:整改情况报告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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