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工程企业通用标准:符合并达到此款规定的展览工程企业可申报资质等级。
1)参评企业必须为中国展览馆协会会员单位,并于入会之日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每年按时缴纳会费等;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从事本标准1-2款规定服务范围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
4)同意公开企业相关参评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
代表、ISO认证号、主要业绩项目、注册资金、年度净资产等);
5)提交行业自律声明。
一级资质标准
1)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2)从事本标准1-2款所规定展览工程服务范围的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5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3)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评审之日起前24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
不少于2项500万元以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或不少于5项100万元以上、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或不少于2项50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4)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与14000环境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净资产在500万以上(含500万),与展览展示工程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需提交上两年度经当地工商税务机关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6)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36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7)企业总人数不少于20人,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人;
8)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以上须提供必须人数的社保证明)
9)有固定综合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的总体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10)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11)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12)参评企业截至到申请之日前的24个自然月内所获得的市级以上涉及经营活动的荣誉证书、证明等资料。
13)参加中国展览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获得相应级别。
二级资质标准
1)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元);
2)从事本标准1-2款所规定展览工程服务范围的经营活动3年以上(含3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3)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之日起前24个自然月期间,独立承担过:
不少于2项200万元以上、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或不少于5项80万元以上、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或不少于2项30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4)已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与14000环境认证并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净资产在300万以上(含300万),与展览展示工程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200万元以上(含1200万元)。(需提交上两年度经当地工商税务机关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6)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24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7)企业总人数不少于15人,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4人;
8)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以上须提供必须人数的社保证明)
9)有固定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面积总体不少于2000平方米;
10)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11)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12)参评企业截至到申请之日前的24个自然月内所获得的市级以上涉及经营活动的荣誉证书、证明等资料。
13)参加中国展览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获得相应级别。
三级资质标准
1)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2)从事本标准1-2款所规定展览工程服务范围的经营活动2年以上(含2年,以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3) 自正式申请资质等级之日起前24个月期间,独立承担过:
不少于2项100万元以上、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或不少于5项20万元以上、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工程项目,并已建成﹛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或不少于2项20000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会主场项目﹛须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对应收款凭据(银行对账单)复印件﹜;
4)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日期起计算的上一年度净资产在100万以上(含100万),与展览展示工程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需提交上两年度经当地工商税务机关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该会计师事务所红章。所提交审计报告中应包含资产、负债各科目余额的简要说明。)
5)自正式申请参加资质等级评审的日期起计算的前12个自然月内,在所从事的展览工程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和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
6)企业总人数不少于10人,企业内的部门经理、主管和从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的高、中级管理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
7)企业内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展示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设计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结构、电气、机械等工程类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师、经济师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以上须提供必须人数的社保证明)
8)有固定加工场所与仓储用房,建筑和场地面积总体不少于1000平方米;
9)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10)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11)参评企业截至到申请之日前的24个自然月内所获得的市级以上涉及经营活动的荣誉证书、证明等资料。
12)参加中国展览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并获得相应级别。
资质等级适用的展览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实施的展览工程面积和展览工程合同的金额不限,可优先获得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和其他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以及展览场馆推荐作为展览会主场承建商、搭建商的资格;
二级资质:可优先获得在同一个会议、展览或事件活动中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和其他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以及展览场馆推荐作为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下的主场承建商、或单位项目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展览工程项目的承建商、搭建商的资格;
三级资质:可优先获得在同一个会议、展览或事件活动中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专业委员会向中国展览馆协会所属会员单位和其他主办者、承办者、参展商以及展览场馆推荐作为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的主场承建商、或单位项目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展览工程项目的承建商、搭建商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