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会员大会和工程项目管理大会上,建筑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熊士泊透露了近期住建部的几项工作重点和计划。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筹备城市工作会议和建筑业改革会议
启动《建筑法》修改
完善设计招投法办法
修订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颁布化工、公用设备、电气3个工程师执业签字文件
具体内容如下:
筹备中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和建筑业改革会议。按照中央领导批示,为了让城市建筑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建筑文化,提高城市建筑整体水平,住建部正在筹备中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为了促进建筑业的全面深化改革,解决建筑业发展中遇到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市场监管司一直在积极筹备建筑业改革会议,引导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
启动《建筑法》修改。1997年颁布实施的《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根本大法。18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环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利益格局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建筑法》的一些条款已经不相适应,需要进行调整。目前,《建筑法》修改已列入立法计划,市场司正在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市场发展导向、目标导向、稳妥推进等原则积极开展工作。
修订《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为进一步完善建筑设计招标投标制度,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市场司开展了建筑设计招投标与决策机制研究,启动建设部令第82号修订工作。目前修订稿已印发相关部门、协会和企业征求意见,将认真研究、吸纳征求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修订稿重点有三方面突破:第一,增加设计单位招标方式,适应建筑创意需求。设计单位招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从事项目设计的人员构成、业绩经历、对项目的解读和设计构思等评审确定中标人。第二,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示设计费或计费方法,使设计单位可根据收费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投标。第三,要求主管部门公开评标专家名单和评审意见等信息,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对评审专家形成约束。
修订《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设计市场实行企业资质管理是《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立的一项市场准入基本制度。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市场司组织对2007年颁布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进行了修订,已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行业、地方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简压缩专业资质40%以上,解决了原标准专业划分过细,企业需要申请的专业数量过多的问题;降低了部分注册人员要求,抑制挂证卖证现象;调整了项目规模划分,扩大乙级、丙级企业承接业务范围。目前,正在根据征求的意见和行政审批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和完善。
争取颁布化工、公用设备、电气3个工程师执业签字文件。2010年,住建部启动了化工等3个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注册工作,为了进一步发挥注册工程师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积极作用,落实注册工程师的责任,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场司和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正在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起草化工等3个工程师的执业签字文件,争取尽快颁布相关文件并启动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