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环保部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严肃查处环评机构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低劣、环评工程师“挂靠”等违规行为,促进环评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环保部将于11月中旬完成汇总核查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处理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核查内容包括,环评机构资质证书管理;环评机构环评工程师管理;环评机构分支机构设置与管理;环评机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管理;近期涉及举报和年度考核反映的出租、出借资质和环评文件质量问题。
省环保厅表示,在环评机构自查阶段,各环评机构应于10月9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向省环保厅报送相关材料。各地环保主管部门于10月12日前将2015年以来日常环评文件审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内容包括环评机构名称、项目名称和具体质量问题等)报送省环保厅。省环保厅将组织核查工作组对《通知》中涉及我省的环评机构及其他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环评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取证。
环保部列出104家被举报环评机构
此次核查的重点之一,是环保部列出的104家被举报涉嫌出租、出借资质的环评机构,其中广东省有4家机构“上榜”,均为乙级资质,分别为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均涉嫌在部分项目中,被省外的机构租用或借用资质。
环保部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对被举报涉嫌出租、出借资质的环评机构全部进行现场核查和取证。根据环评机构自报材料,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机构,应进行现场核查和取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在环评机构同意的情况下,由其他无资质法人单位承接环评项目、签订合同。二是环评机构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评文件中有50%以上章节或内容实际由其他机构人员编制的。
环保部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核查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将核查总结报告报送环保部,对存在问题的环评机构要详细说明情况,提出处理建议。环保部将于11月中旬完成汇总核查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