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立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巡查制度

作者: 来源: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日期:2015/4/21 9:04:21

    近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印发《贵州省建立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巡查工作制度》。重点开展五大方面的巡查。一是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材料、测绘资质条件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二是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承担、合同履行、市场信用等市场活动情况;完成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与资质许可等级、范围一致性情况。三是遵守测绘法律法规、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四是结合全省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巡查单位涉密测绘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接、销毁等情况。五是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巡查采用各受查单位自查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巡查的方法,即在各受查资质单位认真自查,填写《测绘资质自查情况表》的基础上,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甲、乙级资质单位进行巡查,各市(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丙、丁级资质单位进行巡查。每年巡查比例不少于辖区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25%,省国土资源厅对有关市(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巡查工作进行抽查。
  巡查结束后,巡查结果将在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网站进行通报,并在被巡查单位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巡查中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被要求整改单位应当及时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整改不合格的要重新整改,直至合格。对拒绝、阻挠、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不予配合巡查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按不良信用信息记入该单位信用档案,并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布信用情况。
  通过实施以测绘资质巡查和保密检查为主要内容的周期性行政执法检查,将逐步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统一监管,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规范、引导全省各资质单位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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