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并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以特急文件下发的《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自主经营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进行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表示:“《工作方案》从改革方案创新制度入手,以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资项目核准制为重点,提出了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目的就是要解决前置审批过多,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依附于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工作方案》分4部分,明确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按照《工作方案》进度安排,2014年底,初步完成事项清理工作,公布取消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手续;2015年6月,制度建设主要任务基本完成,平台建设实现中央部门的 “横向联通”;2015年底,实现全国范围的“纵向贯通”,构建起纵横联动协管、监管的新体制。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编办联合印发了《通知》,明确要求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李朴民提出:“《通知》的下发,标志着《工作方案》提出的第一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也标志着《工作方案》的实施迈出了重要的一步。”